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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项目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共青团泰州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5-7 阅读:
各市(区)团委、市直属团组织,海阳银行各支行(营业部):
为推进“泰州青年创业伙伴计划”,帮助创业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团市委、泰州海阳银行决定联合实施“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项目。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泰州海阳银行的融资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扶持青年创办的中小企业、公司、店等经济实体,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贷款模式
由团市委、泰州海阳银行联合成立“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此项目的总体组织和协调。
创业青年填写《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提出贷款申请,团市委负责受理,进行初步筛选、审查后向海阳银行推荐贷款对象。团市委受理贷款申请电话:86839172
海阳银行对贷款对象进行审查,缩短审批流程,简化信贷手续,在确定同意贷款后,根据创业青年信用程度、贷款用途、经营实力(经济实力)、偿还能力等方面评定创业的信用程度,确定其信用等级,按信用等级来安排贷款额度,创业青年提供第三方保证或担保机构,贷款期满后对贷款青年进行收贷。海阳银行负责办理贷款服务电话:86219148、86219255。
三、贷款对象、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对象。海陵区和高港区范围内40岁以下青年创办的中小企业、公司、店等经济实体。
2、贷款额度。单户额度一般在2--10万元。
3、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
4、贷款利率。执行海阳银行同档利率基础上下浮20-30%的优惠利率。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科学实施。实施“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泰州青年创业伙伴计划”的重点项目,是金融企业扶持青年创业就业的新方式。有关团组织和海阳银行各营业网点要充分认识实施本项目的意义,结合实际,科学论证,以专业化的方式、办事业的态度精心组织实施。
2、积极探索,有序推进。各市(区)团委要借鉴团市委与海阳银行合作的模式,加强与当地有关银行的合作,积极探索为创业青年特别是农村青年提供信贷扶持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青年商会、各类专业合作协会等青年合作组织,通过筹建青年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推出青年创业卡等方式,为创业青年的发展提供信用支持。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有关团组织和海阳银行各营业网点要积极开展以“青年守信用、信贷助创业”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信贷常识的宣讲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在信贷支持青年创业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使更多的青年学有榜样、干有方向。
附件:1、“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操作流程
3、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共青团泰州市委员会
泰州海阳农村合作银行
2008年4月24日
附1:
“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项目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葛志晖 共青团泰州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
吴亚平 泰州海阳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
办公室主任:
张 杰 泰州海阳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部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
王 刚 共青团泰州市委青工部部长
办公室成员:
夏 岭 泰州海阳农村合作银行团委副书记
黄 燕 共青团泰州市委青农部副部长
刘荣柏 共青团泰州市委青工部副部长
附2
泰州海阳农村合作银行
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操作流程
(试 行)
一、贷款申请
申请贷款青年填写《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提交给团市委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团市委进行资格审查后,向我行推荐。
三、资料审查
1、借款人须向我行提供如下资料
借款人借款推荐表、借款人借款书面申请、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资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发票、汽车行驶证等)
拟同意保证的保证人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以上提供资料中的原件由经办信贷员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
四、贷前调查
1、调查借款人诚信记录状况,查阅省联社信贷管理综合系统与人行的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有无关联人贷款与不良记录行为。
2、调查借款人资金需求与用途。根据借款人的经营规模、盈利状况、资金实力等核实借款人的资金缺口,现场了解借款用途。
3、对保证人的信用、收入、家庭资产也作一次了解。
4、撰写调查报告,按照审批权限提交会办或行长审查、审批。
五、贷款审查
经办支行负责人对调查人员提交的客户资料进行审查,确定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对申请金额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须进行贷款会办,会办结果及时通知借款人。
六、签定借款合同
对审查通过的,及时与借款人签定格式借款合同
七、贷款审批发放
完善好各项手续后,经办支行负责人及时对贷款进行纸质和网上审批发放。
八、贷后管理
经办信贷员对借款户进行日常的检查,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创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等,填写检查表。
九、贷款收回
在贷款到期前十天,向借款人进行书面或电话催收,确保贷款本息足额按时收回,如贷款逾期未还,应及时向借款人、保证人发送书面催收通知并取得回执,同时报送团市委,各支行(营业部)应采取措施,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
附3:
泰州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身份号码
家庭年收入
(万)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通讯地址
申请贷款金 额
(万)
期限
(年)
担保方式
贷款用途
还款来源
团市委意见
年 月 日
海阳银行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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