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泰政发〔2018〕166号)《泰州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开发经费补贴发放补充规定》(泰人社发〔2021〕219号)等文件精神,经过自主申报、资格审核等流程,拟确定张珺等32人为高校引进“纳入人员总量管理”高层次人才待遇发放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23-86880235。
附件:2021~2023年期间高校引进“纳入人员总量管理”高层次人才拟兑付待遇人员名单
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