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共同宣言精神,进一步加快长江三角洲人才开发一体化步伐,积极创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地区间人才合理流动,江苏省人事厅、浙江省人事厅、上海市人事局定于2004年11月举办“2004年长江三角洲地区首届网上人才交流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会组织 交流会由江苏省人事厅、浙江省人事厅、上海市人事局主办,由江苏省人才市场、浙江省人才市场、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各承办单位分别负责本省区域内参会单位的组织工作。 二、交流会时间及平台 1、交流会时间为200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交流会平台为江苏人才网(网址:www.jsrc.com);浙江人才网(网址:www.zjrc.com);上海人才中心网(网址:www.shrc.com)。 三、交流会形式及规模 1、交流会采用网上信息交流的形式。江、浙、沪三地网站设置统一页面,设“江苏地区”“浙江地区”“上海地区”三大模块,点击直接访问各地区网站,显示参会单位信息。 江苏地区模块中,求职者可直接向有意向的单位投递求职简历;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直接查看求职简历、发布新招聘职位、修改职位要求。江苏人才库同期向参会单位开放,每参会单位可在网上免费调阅人才信息30条。 2、交流会参会单位约1500家,其中江苏地区约500家。 四、交流会宣传 交流会消息将在三省市主要电视台、电台以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参考消息》、《扬子晚报》、《中国青年报》、《南京日报》、《金陵晚报》、《现代快报》、《南京晨报》媒体刊出。同时将在《人民日报》、《参考消息》等国内知名媒体刊登宣传广告。 五、参会办法 单位可通过现场登记或远程登记申请参会。 1、现场登记:南京地区的单位直接到省人才市场申请参会;省内南京市以外的单位可到当地市、县(市)人才中心(市场)申请参会。 单位须持单位介绍信,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参会申请表》。 2、远程登记:单位登录江苏人才网,点击单位注册,根据网站提示注册为单位用户,同时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省人才市场,传真件注明“参加网上交流大会”字样。 参会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现场登记的单位,招聘信息自省人才市场收到参会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布;远程登记的单位,招聘信息自省人才市场收到单位参会款项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布。单位招聘的期限为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六、参会费用 本次交流大会参会费用为300元。现场登记的单位,参会费用交接受登记的人才中心(市场);远程登记的单位,费用直接汇入江苏省人才市场帐户,或通过邮局汇款(注明参加网上交流大会)。 联系人:裴小姐、张先生、翁先生 电话:025-83238886、83238996 传真:025-83238839 邮局汇款:南京市广州路213号省人才市场翁晗收(邮编:210029) 银行汇款:收款人-中国江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开户行-中信城北,帐号-077020182600050517 江苏省人事厅 二○○四年十月十日 |